ST百灵现任经理姜伟被逐出市场。近两年来,中邮证券仅发布过一份研究报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电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3月27日发布公告,决定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实施身份证件等纪律处分。根据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办、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10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百灵”,00 2424.SZ)及关联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ST百灵未履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企业会计基本准则》没有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准则,也没有按照收入与成本相匹配的原则记录销售费用。 2019年,ST百宁低估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高估利润35,012.49万元uan,占本报告所列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 2020年少报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报利润24,080.95万元,占本报告列示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15%。 35%; 2021年,少报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报利润6,379.16万元,占本报告列示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04%。 2023年,多报销售费用459,411千元,少报利润459,411千元,占本报告列示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此前财务造假导致ST百灵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录。 ST百灵此前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项的规定e. ST百灵时任董事长蒋伟,时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牛敏,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蒋勇,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洪武、杨明、胡健,时任首席财务官李红星,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袁元振,时任副总经理冯继先失职,未履行诚实信用、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条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第4.3.1条、第1条、第4.3.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此前ST百灵无任何责任。时任ST百盈财务总监的郑荣先生玩忽职守、失职、失职、勤勉尽责,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深交所(2018年11月修订)对ST百盈上述违法行为追究其严重责任。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及情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3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3.2.1条、13.2.3条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自律监管委员会审核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规定:纪律处分: 1、时任贵州百灵企业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姜伟先生被公开判定十年内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深交所决定之日起,认证期内,姜伟不得继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原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开批评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3、公开谴责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伟先生,时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牛敏先生,时任财务总监李红星先生、郑荣先生,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姜勇先生,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冯继贤先生,副总经理袁元振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洪武先生、杨明先生、胡健先生。 3月27日下午,ST百灵发布关于董事长辞职并推选一名董事代理董事长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董事长姜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故,姜伟董事长请求辞去董事长、董事、副董事长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协调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姜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提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姜伟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出席。姜伟先生原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会议结束时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姜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减少公司董事会的法定人数,也不减少公司董事会的法定人数。是否会对公司的管理、生产和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拟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董事补选、新任总裁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及法定代表人聘任等工作。本公告显示,姜伟先生担任公司现任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姜伟持有公司股份245,346,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近两年,只有中邮证券一家证券公司发布了ST百灵的研究报告。 2025年7月28日,邮电证券发布《贵州百宁(002424):盈利能力显着提升及研发通道长远设计》。研究人员是盛丽华和龙永茂。
(编辑:田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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