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集团取消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原计划募集15亿元人民币,由东方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8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昨日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暂缓审核。 2024年12月27日,上交所依法受理曙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审核。日前,曙光集团及其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书》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完成曙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审核。曙光集团是一家集科、工、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化工公司,主营行业为氰化物化学、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招股书签署之日,余永发直接持有公司19.56%的股份,并与67名股东签订了《合作股份协议》,合计控制公司79.16%的股份投票权,为公司股东、控股人和实际控制人。在上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后占总股本的25%以上。本次发行不包括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初步计划募集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BDO年产10万吨PBAT项目、BDO年产12万吨PTMEG项目、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曙光集团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孟红先生、王双奇先生。
(编辑: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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